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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缴纳2016年度厦门市技术市场协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发布人: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的保障协会在技术交易中发挥技术合同签订及认定指导、减免税及奖励金政策协调落实、科技政策咨询等服务功能,请贵单位按章程义务规定缴纳2016年度普通会员会费500元(理事单位1000元、常务理事单位1500元、副理事长单位2000元、理事长单位2500元),2017年2月28日前转账到协会账户。感谢贵单位对协会的支持!

会费缴纳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号:129960 1512 0000 2697        

      名:厦门市技术市场协会          

 

    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协会本部: 虎园路2号科技开发交流中心306  

           王文婷   2025778   

协会技术合同认定窗口: 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25.26窗

           刘云凤   任方   7703962     

 

                             厦门市技术市场协会

                             ○一年一月一十六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享受税收减免及交易奖励金介绍】

凡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要求,直接到协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D厅26号窗口)免费办理。备案后享受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四技”活动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技术转让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

    同时,厦门市人民政府于1510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企业,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予以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对引进技术成果并在厦实施转化的企业,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予以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其中在厦成功实施校企合作项目,自取得经营收入起,连续3年按照企业税后净利润的10%给予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所有税收优惠及奖励金政策须经技术合同登记点认定备案后方能享受。

【协会简介】厦门市技术市场协会自1989年5月登记成立。协会日常服务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的技术交易会员企业,提供包括全市技术合同认定、减免税落实等工作,培育建设技术市场体系、繁荣技术交易活动。

【会员权益】——会员享受以下全部免费服务

❤技术合同签订、认定及过程中咨询指导

❤技术合同减免税政策咨询、跟踪协调

❤协会QQ群工作日内在线认定实务解答

❤不定期技术合同认定、税收优惠政策免费专题培训

❤协会专刊为会员企业风采及产品推介宣传

❤科技类项目申报咨询

【会员义务】按章程规定义务每年11、12月份缴纳当年会员费   普通会员:500元/年  (理事长单位¥2500/年;副理事长单位¥2000/年;常务理事单位:¥1500/年;理事单位:¥1000/年;普通会员:¥5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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